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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测绘成果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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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测法字〔2008〕11号

山西省测绘局:

  你局《关于“没收测绘成果”有关问题的请示》(晋测字〔2008〕9号)收悉。经研究,现批复如下:

  在数字化技术条件下,测绘成果的表现形式日益多样化,测绘成果的载体也由传统的纸质向光、磁等介质转变。《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》(国测办字〔2003〕17号)明确规定:“‘测绘成果’包括纸、光、磁等各类介质所承载的测绘数据、图件及相关资料”。《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、国家保密局关于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》(厅字〔2000〕58号)第二条也明确规定:“磁介质载体包括计算机硬盘、软盘和录音带、录像带等。”请你局参照以上有关规定确定“没收测绘成果”的具体内容,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。

  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国家测绘局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○○八年十月二十九日

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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